海珠区摄影版权办理过程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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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摄影版权办理过程是怎么样的?

作者:广东信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9-03 08:35:37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收费标准

1、件申请费:250元/件次.该项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1种文档的登记,如申请登记多种文档,每增加1种文档,增收80元.申请例外交存手续费:320元/件次.

2、软件权利转移备案费:转让或许可:300元/件次;继承:200元/件次.

3、续展费:550元/件次.

4、软件广州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权利转移备案证书和软件著作权续展证书费各为50元/件.

5、变更或补充登记费:150元/件次.

6、异议请求费:150元/件次.

7、复申请求费:150元/件次.

8、软件源程序封存保管费:100页内120元,超过100页的,每增加1页增收2元.

9、请求延期处理费:第1次100元/件次;第2次200元/件次.

10、查询费:

(1)计算机信息库查询费:

a、题录库查询:检索登记库中某类软件目录.最近5年信息:每题100元,超过100条,每条加收0.30元;追溯查询(5年前):每题150元,超过100条,每条加收0.50元.

b、文摘库查询:查询某个软件的简介文摘.最近5年信息:每题20元,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追溯查询(5年前):每题30元,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

c、著作权概况查询:查询某个软件著作权情况.最近5年信息:每题200元,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追溯查询(5年前):每题250元,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

(2)纸介质查询费对指定登记号的档案进行查阅,每件收费2元.如需复印加收复印费.

著作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著作权侵权的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侵权者要向被侵权者做出赔偿。那么著作权侵权赔偿的计算方法是什么呢?

根据《著作权法》相关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侵权赔偿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数额;

2、权利人的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3、著作权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4、赔偿的数额应当包含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文,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那么哪些著作权侵权行为构成刑事犯罪行为?什么是侵犯著作权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从事下列行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以上表述中,以刊登收费广告等方式直接或者间接收取费用的情形,属于“以营利为目的”。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是指没有得到著作权人授权或者伪造、涂改著作权人授权许可文件或者超出授权许可范围的情形。发行包括总发行、批发、零售、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以及出租、展销等活动。

侵权产品的持有人通过广告、征订等方式推销侵权产品的,也构成发行。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侵犯著作权罪的成立以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为定罪条件,以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为加重处罚条件。其中,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1)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3)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500张以上的;3)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况违法所得数额在15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巨大。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1)非法经营数额在25万元以上的;2)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2500张以上的;3)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形。信息网络传播侵权行为构成刑事犯罪行为对于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侵权作品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1)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2)传播他人作品的数量合计在500件(部)以上的;3)传播他人作品的实际被点击数达到5万次以上的;4)以会员制方式传播他人作品,注册会员达到1000人以上的;5)数额或者数量虽未达到第①项至第④项规定标准,但分别达到其中两项以上标准一半以上的;6)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实施上述规定的行为,数额或者数量达到前款第①项至第⑤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著作权侵权犯罪行为非法经营数额非法经营数额,是指行为人在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过程中,制造、储存、运输、销售侵权产品的价值。

1)已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实际销售的价格计算。

2)制造、储存、运输和未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标价或者已经查清的侵权产品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

3)侵权产品没有标价或者无法查清其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

4)多次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未经行政处理或者刑事处罚的,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或者销售金额累计计算。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根据我国《刑法》,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属于上述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1)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巨大。

2)对于实施侵犯著作权犯罪,又销售该侵权复制品,构成犯罪的,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定罪处罚。

3)实施侵犯著作权犯罪,又销售明知是他人的侵权复制品,构成犯罪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4)明知他人实施侵犯著作权罪或者销售侵权复制品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储存、代理进出口等便利条件、帮助的,以上述犯罪的共犯论处。

版权是什么?著作权是指作者或被授权人拥有的个人权利、财产和与之相关的权利(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中具有独创性,并且可以以某种形式复制)。21世纪初,有关版权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经常出现的盗版DVD电影、廉价、劣质的盗版书籍、音乐复制等都是在版权领域较为常见的侵权行为。何谓数字版权?其实版权一词大家都不陌生,那么数字版权究竟是什么?要知道数字代表什么,数字版权也就不难理解了。

近十年来,数字媒体风云变幻,全球信息化与信息技术不断更新换代,数字信息技术在这次大浪潮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数字化工作由此而生。数位作品是指以数字化方式制作、编辑、储存和传播,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的智力成果,其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文学作品、数字音乐作品(包含音乐、节拍、旋律、曲谱等)、数字戏剧、数字曲艺、数字舞蹈、杂技艺术作品、数字美术作品、数字设计作品、数字摄影作品、数字视听作品(含网络电影、短视频、短视频、有声读物等)、数字地图作品、计算机软件等。用数字技术完善版权保护机制。

伴随着全球数字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数字技术在各个领域的不断扩展,以及数字中国国家战略的提出,我国数字文化、艺术、科技等领域的发展也异常迅猛,并逐渐成为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前沿阵地。只有建立健全的数字版权保护机制,构建良好的数字版权生态,增强全社会的版权意识,才能更好地保护数字版权全产业链上下游节点的生产、经营、消费者利益,共同推动我国数字版权产业的繁荣发展。

数字化版权有什么作用?1、为了保护作者或其他版权人及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解决版权归属引起的版权纠纷,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2、有利于作品、软件的许可、转让,有利于作品、软件的传播和经济价值的实现;3、个人自我价值的体现,企业创新实力的表现;4、对作品实行自愿登记。无论注册与否,作者或其他版权人依法取得的版权均不受影响。

数字时代的侵权是什么?1:未经许可,擅自通过传统媒体传播网络作品。2:未经许可,擅自在传统媒体上发布的作品,通过网络媒体传播。3:未经许可,擅自在网络媒体上传播他人的网络作品。4.是网络链接的隐形侵权。

数字时代我们如何保护版权?1、版权注册。版权注册有助于版权人确定并明确权利的归属。当版权人被侵权需要自己的权利主张时,登记的事项可以作为权利归属的初步证明。与此同时,广州著作权登记还可以保护权利人的相关经济利益。2:区块链加密存储。采用区块链技术,将作品中的重要信息加密存储起来,当被发现时,区块链技术所具有的可追溯、防篡改、去中心化等特性,对作品信息安全、实现防伪溯源、版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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