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文字著作权登记价格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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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文字著作权登记价格是否合理?

作者:广东信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0-20 08:04:13

怎么进行软件著作权转让

一、怎么进行软件著作权的转让

1、申请人可以自己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登记。

2、申请人应当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留存一份,便于在补正程序中保持文件内容的一致。

3、办理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可到登记大厅现场办理,也可使用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邮寄到中国软件著作权登记部。

4、申请表应当在线打印,请勿擅自更改表格格式;申请文件都应当按规定签章,签章应当与申请表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

5、申请人或代理人信息栏内的详细地址,请务必填写准确的实际联系地址,以便我中心邮寄证书或其它书面邮件。

6、著作权人为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的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

7、著作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并需提交非职务开发保证书或非职务开发证明。(下载《非职务开发证明》《非职务开发保证书》)。

8、著作权人为外国自然人的,应提交护照复印件,及护照复印件的中文译本,并需翻译者签章。

二、软件著作权转让必须登记吗

软件转让合同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登记(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国家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经国家版权局批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在地方设立软件登记办事机构),强调的是自愿登记原则。

该规定的合理性表现在:1、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体现了国家对私权的尊重;另外从实际情况看,国家进行了几次的机构改革,原来的软件转让合同登记管理机构已几经转换;2、减轻了政府相关部门的负担,符合入世后政府职能转变的大的趋势;3、避免了司法部门在审理案件时因为软件转让合同是否生效而产生的分歧,有利于法制的统一。

每年的春节联欢晚会或者是说在一些大型的晚会活动中,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令人惊艳的杂技作品。前段时间有一位客户咨询我,杂技作品可以申请广东版权登记吗?需要什么条件?今天小编就整理了一些信息为大家解答:

杂技作品可以申请版权登记

哪些作品算是杂技艺术作品?

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杂技作品可以申请版权登记吗?

杂技作品是可以申请版权登记的,作者、其他著作权或是其代理人可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登记部提交登记申请材料并缴纳相应费用后,经登记机构受理、审查,对符合登记要求,申请材料齐备的发放著作权登记证书。

申请杂技作品版权登记有什么条件?

作品登记申请者应当是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所有人及其代理人。

著作权,原来称为版权,也就是复制权。著作权的对象是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主要有以下几类: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我国的作品著作权实行自愿登记原则,主要包括国内作品的著作权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涉外作品著作权登记、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申请人办理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可来人到CPCC广东版权登记大厅办理,或通过邮寄方式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登记部提交登记申请材料办理。

一、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及要求:(一)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权利归属证明;(四)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五)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六)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七)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二、办理作品著作权登记的流程如下: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材料不齐,通知申请人补正)————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通知申请人补正)————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三、办理时限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国家版权局鼓励著作权人登记作品,以充分保护自己的权利。著作权登记证书,是各级人民法院及其他国家执法机关认定著作权归属的重要依据,也是著作权人充分行使权利并保护自身合法利益的重要保障。

我国标准版权保护工作取得进展

日前,国家版权局公布了关于奖励2013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及有功个人的决定,对在2013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215家单位及179名个人给予奖励。国家标准版权保护工作组办公室副主任花建华获全国有功个人三等奖。

2012年,国家标准委专门成立了国家标准版权保护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中国质检出版社),制定了打击标准侵权盗版行为和加强标准版权保护工作的政策。同时加强与公安部门、新闻出版部门、司法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合作,建立了打击标准侵权盗版的联动工作机制,指导由中国质检出版社等20家标准出版社组建的标准出版机构自律维权发展联盟开展工作,共同维护国际、国内标准版权,取得显著成效。

两年来,国家标准版权保护工作组与公安机关和其他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先后查处了温州陈哲名网络销售盗版国际标准案、上海王凯利用互联网销售侵权盗版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标准案等多起案件,并通过多种机制有力打击了标准的侵权盗版行为。上海王凯案还因较为典型、社会影响力大被列入2013年全国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10大案件,山东章丘案被列入全国2013年度扫黄打非10大案件以及国家版权局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

鉴于我国在标准版权工作方面的有力举措和突出成就,2013年9月,第36届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大会特别邀请中国代表介绍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得到了ISO和其他成员国的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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