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包括哪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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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包括哪些情形?

作者:广东信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2-07 08:00:54

外国人作品在中国获得著作权的几种情况外国人的作品在中国需要获得著作权的情况有几种。著作权自动取得是指著作权因作品创作形成的法律事实而自然发生,无需履行审批、登记等其他手续。作者在作品创作后自动获得著作权分。但是,对于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士,需要来考虑具体情况。让我们找出外国人的作品在中国需要获得著作权的几种情况。著作权根据《伯尔尼公约》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外国人的作品在中国应获得著作权的几种情况:

(1)公约成员国国民的作品,无论是否出版,在中国享有著作权的待遇;

(2)非公约成员国国民的作品在一个成员国出版,或在非公约成员国和公约成员国同时出版,在中国享受著作权优惠;

(3)非《公约》成员的国民在中国享受著作权待遇,只要他们在成员国有惯常居所;

(4)对于电影作品的作者,即使不符合上述三个条件中的任何一个,只要制片人的总部或惯常居住地在某个成员国,其作品在中国享有著作权的待遇;

(4)建筑作品或建筑艺术作品的作者,即使不符合上述三个条件中的任何一个,只要他们在某个成员国的建筑中建造了建筑作品或建筑艺术作品,在中国就享有著作权的待遇。根据伯尔尼公约和中国的著作权法,事实上,大多数外国人的作品在中国都能得到著作权的待遇,尤其是伯尔尼公约成员国国民的作品。

非成员国国民的作品和无国籍人士的作品只要符合上述相关规定,在中国也可以获得著作权分。外国人的作品在中国应该获得著作权的情况有几种。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致电在线客服。我们专注于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版权、域名等知识产权业务方向。主营业务包括三个部分:常规知识产权、涉外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交易。互联网知识产权行业的黑马企业。外国人的作品在中国是如何获得著作权的?

当中国公民完成他们的作品,作者可以自动获得著作权zd的作品,因为他们的创作。那么,外国人创作的作品在中国也能得到著作权吗?如果外国人的作品著作权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士的作品想在中国获得著作权的话,他们应该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作品应当以作者所在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他们所参加的国际条约为基础;

2.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出版;

3.未同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作者、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作品,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发表,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发表。在上述三个条件中,在中国首次出版作品,是指在中国出版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作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作品从未在任何地方发表过,而是通过法定程序在中国首次发表的;

2.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外发表,然后在30日内在中国境内发表;

3.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作品从来没有在任何地方出版过,而是经过授权改编和翻译后在中国首次出版。

一般情况下使用他人的作品都需要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一定的报酬,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时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这种情况属于著作权的合理使用,那么什么是著作权合理使用?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包括哪些情形呢?什么是著作权合理使用?

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使用他人已发表作品,且无须支付报酬的一项制度。著作权合理使用的适用条件构成著作权合理使用,一般须满足以下适用条件:1)作品应当是已经合法发表的作品,未发表的作品通常不适用合理使用;2)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尊重作者的人身权;3)合理使用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且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

著作权合理使用的13种情形(三)的范围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著作权合理使用主要包括以下十三种情形。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12)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广州著作权登记有如下的步骤: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再进行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最后进行公告。申请作品登记证书应当提交的材料要求包括: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登记证书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权利归属证明;

(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质或者电子件;

(5)作品说明书,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由作者签字;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

(7)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50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

许多人因对版权知识的缺乏,导致对版权产生了这样的误解,只有将自己的作品进行注册,才能享有著作权,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具体是不是这样规定的呢?以下是版权代理为您解答,尚未出版的作品就没有版权了吗。

版权法有规定,从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就有版权了,而不是说要发表作品才有版权。其中:中国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作品,无论是否已出版,均应根据本法享有著作权。所以未出版的作品也具有版权,不应被侵犯。在国内首次出版的外国作品,依本法享有版权。

外国人在中国出版的作品,依照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其著作权受本法保护。由此可以看出,无论是外国人还是其他单位在我国,自作品完成时就享有版权,受法律保护,跟有没有发表没有直接关系。其实简单来说就是作家完成创作后,就有版权保护,就可防止他人侵权。

但是如何确定作品是否已经完成,有时候很难确定,一般来说,作品的完成,是指作者将要表达的思想情感和观点被人们所理解,并构成版权法意义上的作品。这类已完成的作品,可以是作者预定的全部或部分创作计划。若作者的思想已以某种形式完整地表达,即使构成其思想整体的一部分,也应视为作品在某一阶段的创作完成,创作权自动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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