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写广州版权登记转让书?
版权所有人将版权通过交易转让的方式交给他人享有的状态下,那么也需要写版权转让书在这其中的内容也需要更加全面,才能够避免后期转让书出现疏漏的状态下导致一系列的纠纷问题,关于这方面的知识小编也做出了介绍,希望能够让您参考之后了解,怎么写版权转让书?
甲方:乙方:产品名称:标题:《》产品背景:本光盘系由甲方研制开发的《》系列商用光盘之一,已由XX出版社出版。
一条: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出让,乙方同意受让《》光盘的著作权,现达成本协议。
二条:甲方确保拥有本产品的著作权。
三条:转让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
四条:付款方式:1、售付万元于CD-R交付之日一次性付清。2、第二次付万元,于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3、第三次付万元,于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
五条:甲方权力和义务1、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产品著作权转让第三方或授予第三方代理销售权。2、甲方对上述产品仍保留署名权。3、甲方有获取著作权转让金的权力。4、甲方有权从乙方处按零售价折进货销售本产品。5、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应提供本产品的CD-R。
六条:乙方权力和义务1、乙方对上述产品有署名权。2、乙方有按时支付转让金的义务。3、成品盘制作完成后,乙方应拨出少量赠送盘,其中提供给出版社样盘片,提供给甲方样品盘片七条: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对本产品内容和版本进行修改。但甲方保留署名权和产品标题名称。
八条:违约条款:1、甲方逾期日交付本产品的CD-R,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向甲方要求赔偿损失。2、根据上述第四条各项,乙方如延期付款,按每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补偿金。
如该项付款超过20日,乙方仍未付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自由使用著作权,不再受本合同之约束。已收取的款项不再退回,且对于乙方已生产出的成品盘有权按基本成本价格回收。
九条: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解决。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著作权转让生效以后一笔转让费结清之日为准。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网络著作权的概念是什么?它与传统的著作权有什么不同...网络著作权的概念是什么?著作权是基于文学作品的合法民事权利,那么网络著作权的概念是什么?网络著作权的概念网络著作权的概念是什么?网络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在网络环境中对受著作权法律保护的作品享有的著作权权利。基于此,网络著作权包含两层含义:
第一层,相对于传统作品,是指传统作品上传到网络时著作权人所享有的权利,这里特指信息网络传播的权利。此外,根据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我国2001年修订的《著作权法》在第10条中增加了10多条关于著作权权利具体形式的规定,其中第12条是关于信息网络传播权,承认传统的著作权在网络等电子环境中享有受保护的地位。《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号)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种作品的数字形式。在网络环境下,其他在文学、艺术、科学等方面具有独创性,能够以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性成果,应当受到人民法院的保护。根据这一司法解释,作品的数字形式和新的数字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任何媒体,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网络媒体,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或法定许可条件,擅自复制、转载和传播他人作品,均构成对著作权人的侵犯,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直以来很多人在面对版权问题时候感觉不是很重视,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越来越关注版权问题,因为版权就是对于一个劳动者的劳动成果的尊重,使用成果时候需要进行签订版权转让合同,保障作者的合法权益,那音乐版权转让有哪些注意内容?这里就跟随麦汇一下来了解一下!音乐版权转让有哪些注意内容?具体如下:
1、音乐版权转让时千万要注意版权是部分转让还是全部。2、音乐版权能够进行转让的是财产权,人身权不能转让。3、讨论版权转让具体事项时,一定要找一个专业的知识产权方面的律师。4、音乐转让时一定要明确转让权力的种类、地域范围和期限。5、音乐转让时关于价钱的问题一定要明确6、约责任是一定必须要考虑到的7、关于音乐版权转让生效的时间问题8、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版权登记必须到国家版权局登记办理。
为了使所办手续符合有关规定,转让前最好到专业的法律机构做详细的咨询和了解,以做好相关的准备。转让过程中,双方应该签订相关的法律协议,并按协议中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确保转让工作能顺利有序进行。
美术作品版权登记成功后拥有哪些权利?
版权登记一直都遵循着自愿原则,登记后就享有了该作品的对应权利。小编今天要为大家介绍的是美术作品登记成功后,拥有的权利有哪些?一起了解下吧。
美术作品版权登记成功后拥有的权利
1、复制权: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展览权: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发行权: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4、出租权: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5、改编权:改变作品并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6、表演权: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7、翻译权: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8、汇编权: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并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9、放映权: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10、广播权: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11、信息网络传播权: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能够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12、摄制权: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3、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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