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版权登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大部分资深自媒体人版权意识很强。文章、图片甚至字体如果不注意都有可能被侵权,给公司造成很大损失。媒体必须具有版权意识,这也是为了保护我们的创造性知识。避免版权侵权。
1.不要随便用好看的字体。写微信官方账号文章时,还是建议使用微信官方账号默认自带的字体,不要使用其他字体。许多漂亮的字体一般都有著作权,有些则依赖字体侵权和获利权。想要好看的字体,请专业设计师设计。设计师一定要专业。有些非专业的设计师还会抄袭字体,给公司造成很大损失。
2.不要随意附上图片。做电商的同学一定要有原图。如果使用侵权图片,后果轻,店铺关门。文章尽量不要附有图片,图片由设计师创作。如果是个人经营,可以去免费图片库搜索无版权图片,有版权的一定要避开。
3.遭遇侵权索赔。如果真的侵权被版权公司索赔,只能好好协商,走正规的赔偿流程。如果是版权公司的商业欺诈,图片真的是给你原创的,那你一定要维权,拿起法律武器。更多详情请关注版权服务,会时不时更新各种行业知识,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帮助。
许多人可能不是很了解登记版权需要注意什么,版权登记证书的有效期限是多长时间呢?下面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
一、版权登记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什么样的作品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2、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
3、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二)未成年人创作的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吗?
依据著作权法,作者对自己创作的文学、艺术以及科学领域内的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作者的条件是通过大脑思维活动来创作作品,与年龄没有关系。因此即使是未成年人,对其创作的作品也享有著作权。
(三)版权能在各种商用场合替代商标吗?
版权和商标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范畴,主要体现在保护对象上。商标保护的是logo的使用商品及类别,而版权保护的是logo本身。版权可以用在各种商用场合,但是不能替代商标。
(四)只登记版权不注册商标行不行?
商标主要使用在产品上,只有通过注册才能享有商标专有权,不注册就没有商标专有权。未注册的商标不能属于企业的无形资产,也不能通过国家商标局得到保护。没有商标的产品不能进入正规商场销售。而且,如果只是登记版权,别人也可以抢注成为商标,如果要拿回商标权只有通过撤销或维权。所以,应该化被动为主动,在申请商标的同时,登记版权,预防别人抢注。
(五)作品登记机关会撤销其登记吗?
有下列情况的,作品登记机关应撤销其登记:
1、登记后发现有本办法第五条所规定的情况的;
2、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相符的;
3、申请人申请撤销原作品登记的;
4、登记后发现是重复登记的。
二、版权登记保护期限有多长?
版权登记后的保护期限与商标权不同,因为版权、专利权是一种对社会进步有促进作用的知识产权,如果权利人长期垄断,不利于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版权的保护期限一般为50年。
1、公民作品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的50年。
2、如果是合作作品,则保护期截止至最后死亡的作者死后第50年。
3、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以及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著作权的职务作品保护期为50年;需注意的是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将不再受法律保护。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登记版权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版权登记保护期限是多长时间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欢迎咨询我们,我们将为你提供专业的服务。
我需要脚本著作权人的许可来编辑电影作品吗这非常复杂,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电影作品的著作权人获得了剧本著作权人的许可,并获得了出版等相关权利,则编辑只需要电影作品的著作权人的许可,但需要注明剧本著作权人的姓名;
2如果电影作品的著作权人没有完全获得剧本著作权人的许可,他们只需要获得电影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也需要获得剧本著作权人的许可,并且需要注明剧本著作权人的名字;电影预览受著作权保护吗?作为著作权的一种,电影版权的保护期适用于著作权的一般保护期。著作权保护期是指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期限或著作权的有效期。在著作权期间,著作权的作品受法律保护;著作权期限到期后,著作权将丢失,作品将进入公共领域,不再受法律保护。
《著作权法》规定,公民作品的发表权和各种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的生命和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则在已故作者去世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结束。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电影作品、以类似电影制作方式创作的作品和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和各种财产权的保护期为50年,至作品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止。
但是,如果作品在创作完成后50年内没有出版,本法将不再保护它们。根据中国的“著作权法”,电影作品的著作权属于制片人,从电影作品之日起自动获得。然而,编剧、导演、摄影师、歌词、作曲家等作家仍然享有署名权,电影作品与其他法人享有的著作权作品一样,也存在着作者整体著作权和个人著作权的问题。当编剧、歌词和作曲家等作家参与时,他们的剧本、歌词和音乐作品也可以独立使用,只要它们不与电影作品的练习著作权相冲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志创作的作品,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制作方式创作的作品,由制作人享有著作权,但编剧、导演、摄影师、歌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根据与制作人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如电影作品中的剧本和音乐,以及通过类似电影制作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有权独立行使其著作权权利。电影版权电影版权目录电影版权问题简介获取方法构成模式保护之路。
出版境外图书著作权合同登记程序
依据国家版权局《关于对出版外国图书进行合同登记的通知》的规定,以图书形式出版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作品的合同需进行登记,具体内容如下:
一、凡图书出版单位出版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图书(包括翻译、重印出版)的,应与作品的著作权人签订出版合同,并将合同报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以下简称地方版权局)负责对本地区的(包括中央级出版社)出版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作品的合同进行登记。
三、图书出版单位,均应在与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作品的著作权人签订出版合同之日起7日内将合同正本送地方版权局登记。
四、出版单位在报送合同时应提交下列材料:(一)《外国图书合同登记表》(以地方版权局要求为准);(二)出版境外图书合同原件及其复印件(份数以地方版权局要求为准);(三)地方版权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如北京市版权局还要求提供:由出版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印章的合同著作权人的授权书中译本一份,出版合同涉及的境外图书及其扉页、版权页的复印件(版权页须译成中文并加盖法人印章)各一份。上海市版权局要求提供:申请书,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同意出版的选题批件复印件等。
五、地方版权部门应在受理登记之日起7日内完成登记,地方版权局在合同上加盖合同登记章后,退回国内出版单位。并将合同复印件和所发合同登记号报国家版权局备案。国家版权局定期将合同的主要事项(包括合同双方当事人、授权内容等,不涉及商业秘密)予以公告。
六、登记的境外图书出版时,国内图书出版单位应在图书上注明合同登记号。合同登记号由图字:(地区编号)—年代—(顺序号)号组成。
七、出版单位为配合出版境外图书而出版音像制品的合同,亦由地方版权局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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